朝阳市龙城区吴家洼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朝阳市龙城区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吴家洼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屋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吴家洼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屋采购项目2. 采购内容:共需房屋820套,此次采购建筑面积约为7万平方米,房屋要求多层建筑,框架结构,套型面积误差在正负3平方米内。其中:65㎡48套,85㎡682套,105㎡90套。投标人须对所投标的招标文件中所有采购内容全部投标,不能只对个别内容投标,否则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被拒绝。3.采购项目要求:(1)本次采购项目安置范围为龙城区城区范围内,满足安置条件的现房、存量房作为安置房源;(2)满足我市现行征收补偿政策要求,以中小户型为主;(3)房源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户型搭配合理;(4) “五证”齐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 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6) 2026年1月30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的;(7) 符合市政府2015年6月12日印发的朝政发[2015]23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4、采购项目预算价格(单价):3880元/㎡(所购房屋必须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中标单位在尊重回迁安置居民意愿的基础上,自行与回迁安置居民协商一致后,室内装修部分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74,0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是用于回迁安置龙城区吴家洼棚户区改造居民,在谈迁过程中,区政府广泛的征求了动迁群众的回迁意愿,动迁群众一致要求在动迁区域附近进行就近安置。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第二章...第三条...(二)变更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该项目经过两次公开招标符合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变更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佳惠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龙城区中山大街五段115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02-24 至2026-03-02(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李文静、刘晓敏、吴迪、谢荣景、张莉莉、张晓华、赵锐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玉磊
联系地址:朝阳市黄河路五段1-6号618室
联系电话:257188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松桥
联系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261069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