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泉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60号综合楼C栋C2梯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GZ2023067
项目名称:泉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7.7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7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1 | 1-1 | 泉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主链路 | 1(年),具体租赁月数详见采购一览表,售后服务为三年服务 | 192000(元/年) | 0.00 |
| 2 | 2-1 | 泉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备用链路 | 1(年),具体租赁月数详见采购一览表,售后服务为三年服务 | 144000(元/年) | 0.00 |
| 3 | 3-1 | 泉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网络链路租用服务项目视频监控专用链路 | 1(年),具体租赁月数详见采购一览表,售后服务为三年服务 | 141600(元/年) | 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无),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包2、包3),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包2、包3)。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包2、包3)。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包2、包3)。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包2、包3),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 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 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④ 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 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章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章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特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包:2 明细 描述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包:3明细 描述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至 2024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60号综合楼C栋C2梯15楼
方式:到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60号综合楼C栋C2梯15楼)购买谈判文件方式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60号综合楼C栋C2梯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60号综合楼C栋C2梯1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可以选择本项目的合同包进行投标,每个合同包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但合同包1、合同包2的成交供应商不能相同(合同包3除外)。经评审,当一个供应商及投标运营商同时在合同包1、合同包2均排名第一时,则按“合同包1、合同包2”的中标优先顺序确定其中标合同包(供应商必须对此做出专项承诺)。其余的合同包则由排名在其下一位的供应商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供应商递交标书即视为对此条款进行承诺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谈判文件条款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火炬工业区常兴路336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5-2235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60号综合楼C栋C2梯15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0595-28865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595-28865518